利用火來改變物質的質地與型態
用火以來,人類最重要的發現是利用火來改變物質的質地與型態。用火行為的演化上,持續創造出更高溫的火,燒製更堅硬的物質。由於古老的地穴坑燒法僅能達溫度攝氏500-800度,必須在黏土中摻入其他成分做為助熔劑,發揮降低熔點的功能,才能燒結出素燒陶器。彩陶的出現,替未來釉陶奠下基礎。
冶煉礦石,是去除不需要的金屬化合物,再燒結成形的過程。金屬器的出現,說明當時爐火已達熔煉礦石的1000~1100度。史前人發明了鼓風裝置和高爐來提高熔煉爐內的溫度。釉和玻璃主要成分都是石英砂,由於一種有窯室、火膛、煙道的新型爐子出現,提高爐火溫度至少達1500度。不論瓷器的釉或玻璃器,都能燒製出透明度較高且堅硬緻密的玻璃質地。
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
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、國立清華大學、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、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、國立臺灣博物館、庶古文創事業股份有限公司、日本兵庫縣考古博物館
第一特展室
2023.04.19 - 2024.02.25